府谷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01-26    府谷生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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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同时为群众提供智能高效的诉讼服务,结合府谷县域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近期需提交诉讼、涉诉信访材料或者申请办理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建议通过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陕西移动微法院进行,查询咨询事项可拨打0912-8731031。办理执行有关事宜,可拨打0912-8722110,尽量避免到公共场所,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无法通过网络等方式进行的,也可以通过邮寄诉讼材料的方式进行。(邮寄地址:陕西省榆林府谷府谷府谷县人民法院,收件人:府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建议使用EMS方式邮寄,证据材料邮寄复印件即可)。

二、如确需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基层人民法庭现场办理有关业务的,请遵守以下规定:
1、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主动配合法院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扫健康码、测量体温,如有发热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诊。
2、服从工作人员指引,体温检测超过37.3℃的人员一律禁止入内。拒绝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不服从指挥、扰乱正常出入秩序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3、办理业务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办理完事务后及时离开,尽量减少在诉讼服务中心和基层人民法庭内停留时间。

三、外地来府返府人员到府谷法院现场办理有关业务的,请遵守以下规定:
1、河北省来府返府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并按规定进行2次核酸检测,持相关证明向工作人员出示。
2、国内其他高、中风险地区来府返府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并按规定进行2次核酸检测,持相关证明向工作人员出示。
3、低风险地区来府返府人员:榆林市外低风险地区来府返府人员到府谷法院办理有关业务,须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倡导来府返府人员在入府后自行健康监测14天和2次核酸检测,少外出、少聚集。

四、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观察、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请及时联系承办法官说明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延期审理。

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府谷法院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并顺祝您2021年幸福安康!
 
府谷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5日

(来源:府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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