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扩展到7家医院 让农民享受更多医保红利

2019-01-27    看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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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卫健委将我市确定为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联系点之一,在国家卫健委、省卫健委和专家的支持指导下,市合疗办选择市一院、二院、神木市人民医院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DRGs支付方式改革试点。

DRGs付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医院在主动降低成本,缩短住院天数,减少诱导性医疗费用支付,降低患者医疗负担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性成效。一是平均住院日呈下降趋势,市二院2017年7-12月份平均住院9.79天,2018年1-9月份平均住院9.25天;二是试点医院人均住院费用、药占比、自费药占比、非合规率整体呈下降趋势,实际补偿比有所增长。市一院2018年1-9月份,人均住院费用12129.82元,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有效控制了上涨幅度;自费药占比0.16%,较去年同期下降幅度1%; 非合规费用占比3.12%,较去年同期下降幅度5.87%,实际补偿比50.91%, 同比增长1.2%。

在2017-2018年,全国DRGs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经验交流大会上国家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专家认为,我市DRGs付费试点走在了全国前列,为全市深化医改奠定了基础,为全国其他地区DRGs支付方式改革试点起到了示范引领。

目前,我市DRGs支付试点已扩展到7家医院,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考核方案,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及时通报DRGs运行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每月及年终决算的资金拨付挂钩,兑现奖惩,最高的惩罚金额是按照不合理费用的10倍扣除。

市合疗办坚持“实践、总结、推广,规范、完善、提高”的改革推进原则,新农合制度已发展为住院统筹、慢性病统筹、门诊统筹、大病补助等多种模式协调发展的保障机制,实现了“一卡通”管理,走上了“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的运行轨道,筹资标准逐步提高,报销比例逐年提升,新农合受益面逐年扩大,在全市实现了, “参合农民平等受益,新农合保障制度均等化”的目标,形成了 “以新农合制度为基础,以大病保险为补充,以民政救助兜底”的高标准、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民医疗保障体系,使广大农民的健康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来源:榆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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