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榆林这家民办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2019-01-23 榆林日报
据悉,为彰显公益性,破除以药养医的现象,让利于患者,榆林高新医院向市医改办申请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执行药品零差率。于2018年12月27日收到榆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榆林高新医院申请参与城市公立医院价格改革的复函》(榆医改办函[2018]30号),同意榆林高新医院执行《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同步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标志着榆林高新医院成为榆林市第一家实行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民办医疗机构。
记者 刘予涵报道
本期编辑 郝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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