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一男子醉酒驾驶与半挂车相撞,致其死亡!

2019-01-11    府谷生活网


      入冬以来,针对群众饮酒聚会、走亲访友等活动增多,酒后驾驶和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易于高发的特点,府谷公安交警通过采取加大路面管控、突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全时段值守等措施,保持酒驾、毒驾、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全县2018年12月份至2019年元月7日未发生一起人员死亡事故。然而,严管重处酒驾违法行为得到遏制,仍有部分驾驶人对此置若罔闻,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事发经过


      1月8日22时许,驾驶人赵某驾驶一辆车牌为陕K7R***的丰田牌小车,从野芦沟至石马川由北向南行驶至府谷县石马川高速引线李家渠村路段,与相向行驶的辽F36***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致赵某当场死亡。在事故现场,死者赵某身上散发着强烈的酒精味,疑似酒后驾驶。经检测,死者赵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70.24mg/100ml,系醉酒驾驶。 

      逝者如斯,一个年轻的生命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就此殒命,让人扼腕痛惜,这起事故更给家庭带来无可诉说的悲痛。关于酒后驾驶的交通事故案例层出不穷,交管部门对酒驾查处的严厉程度让全社会体会颇深,对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形成了“酒驾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舆论共识。众所周知,由于饮酒后酒精对人生理及心理的影响,导致驾驶人意识神智不清,控制力降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给自己更给他人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但是个别驾驶人依然我行我素,认为自己酒量大,喝酒不影响驾驶,刻意避开交警的查处区域,铤而走险。也许,你会侥幸躲过交警的多次查处,但是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一次足已让你抱憾终生,悔恨不已。




      年关临近,府谷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酒后驾驶。


(来源:府谷交警


编辑:刘丹

审核:王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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