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府谷某超市收银不声不响占便宜?明码标价后的“四舍五入”合理吗?你怎么看?
2018-12-17 府谷在线
“四舍五入”成超市潜规则?收银不声不响占便宜?经常逛超市的你是否遭遇过商家隐晦的“四舍五入”收银方式吗?商家该举是否合理?而遇到这类情况的你又该怎么办呢? 近日,网友邹先生爆料称,自己在府谷某超市买完东西结账时跟收银员起了争执,原因是,自己所购物品明确标价为1.57元,微信支付时被要求支付1.6元,问及原因,该店收银员称,店里一直都有“四舍五入”的规定,顾客不按此规定执行自己就要赔钱的!邹先生并不认可收银员的说法,只是按照购物小票上显示的价格进行支付,因此两人发生了争执! 邹先生表示,超市所谓的内部规定不该由消费者买单!更何况该规定并不合理也未以任何形式明确告知顾客就属于欺骗消费者,这一次是因为自己购买了单品,才看出了问题,很多顾客其实并没有看和保留购物小票的习惯,因此该超市行为已经侵害到消费者的权利。超市每天来来去去那么多人,每个人“占”几分钱的便宜,那常年以往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超市收银员则表示这是老板的规定,并且有“舍”有“入”算不上占便宜! 据该超市周边很多市民表示,邹先生所述情况属实!陈女士表示自己也曾遇到过类似情况,当时自己也没有接受超市“四舍五入”的支付方式,争执了两句按照小票金额付款之后便走了!超市也未予以强烈阻止! 也有市民表示,遭遇过此类情况,但因为是几分钱也就不予计较了! 而很多年轻的消费者则表示,从未发现该类情况,但如若遇到此类情况还是会维护自己的权益吧,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 据悉,在很多小型超市,“四舍五入”是一种普遍现象,由于纸币或者银币涉及到分币,找零不便“四舍五入”的方式也便被默认,但是近年来在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等支付方式的普及之下,也便不涉及找零问题! 而相关法律也有明确规定,超市的该类行为属于违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起来看看相关法律是怎么说的吧! 小编普法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超市都应当明码标价,应该按照计量结果,据实收费,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不管消费金额是多少,超市以没有零钱,“四舍五入”方便结算为由,多收消费者的钱为己有,都属于侵犯消费者财产权。 此外,消费者在消费时应该具有知情权,超市“四舍”属于对消费者让利行为,但“五入”时必须提醒告知消费者,不能故意隐瞒。 根据《价格法》相关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并应该按真实价格收取。消费者遇到超市“四舍五入”的情况,可拨打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举报,并且提供购物小票等证据。一经核实,将按照规定对有关商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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