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榆林2019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

2018-09-12    



近日,记者从从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了解到,榆林市2019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续保工作已经开始,参续保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至12月20日。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社区办事处或县区医保中心办理参续保手续。


2019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为:


居民个人缴纳220元,其中享受低保待遇人员或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个人缴纳100元。


重度残疾人员、“三无”人员及孤残儿童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凡符合参保范围的城镇居民,应参未参保或中断参保两年及两年以上的居民均须补缴前两年度全额费用(含个人应缴和政府补助部分),中断参保一年的须补缴相应年度全额费用(含个人应缴和政府补助部分)。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续保手续的,从实际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开始享受相应待遇。


(来源:榆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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