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摔、装惨、卖艺......遇到这样的“花式乞讨”,你该怎么办?

2017-06-01    中国之声



昨天,一则“八旬老人躺路边 网友身后举牌‘他是假摔帝’”的新闻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



在安徽西北部城市阜阳,一位老人躺在路边,市民看到后有的给他买来食物,有的帮忙报警救助……这时,有一位网友双手拿着一张写有“他是假摔帝曹XX”字样的A4纸,紧紧地站在其身后。


据了解,这位老人姓曹,今年已经84岁高龄,是皖北某县农民。不过,跟其他假摔老人不同,这位老汉假装摔倒,并不是为了“碰瓷”,而是利用“摔倒”给市民“讲故事”,进而博取同情,进行乞讨。



对于摔倒的原因,老人自称是没有力气就摔倒了,并称自己没病。为什么会流落街头,老人给出的理由几乎都是一样的:“家中子女不孝、进城是为了寻找战友等”。


照片中这位举牌的网友说,“每次遇到好心人帮助,他只接钱物,却拒绝被遣送返乡。”老人一天能摔好多次,而且有好心人救助后,他往往是换个地方又继续摔倒。



不止是这位网友,阜阳的民警跟这位热衷于摔倒的老大爷,也都是“老熟人”了,路面执勤的民警几乎都出过他的警。不仅如此,据了解,这位曹老汉多年前就曾在杭州以摔倒的方式进行乞讨,人送外号:“摔倒帝”。



而莫名其妙就背了黑锅的子女们其实是大大的冤枉。“其实老人有几个子女,对他都很孝顺。但是老人脾气暴躁,子女多次将他接回家后,又偷着跑了出来。” 


身后这位网友说,“之所以举牌,就是想让大家知道他的真实情况。”老人只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街头“摔倒”,就是利用大家的同情心,达到获得钱物资助的目的。“老人年龄大了,再这样继续摔下去,真担心他哪一天会摔出事来。”


跟着身后举牌子,告诉大家别上当的这种做法觉得很逗很新奇?其实,举牌防骗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图为2017年2月1日媒体对于城管举牌提醒市民防骗的报道


今年年初,两名年轻男女在一景点以孩子患病筹医药费为由跪地乞讨,河南省鹤壁市管队员旁边举着上写“骗子”的纸牌。



今年元宵节当天,张家港沙洲路步行街一商场楼下,一名年轻男子以母亲患重病为由跪地乞讨,“母亲”就躺在地上,旁边站着一名城管协管员,举着“诈骗请小心”的牌子。


知情人供,行乞者朋友圈截图


这名举牌的城管人员说,乞讨男子是个“熟面孔”,当天曾躲进小弄堂里抽烟打电话,用的是苹果手机,抽的是中华烟,这让他们更加确信,男子是职业行乞,根本不是家中有困难。

乞讨本是因为一些困难,希望得到别人的帮助和救济。但这些年,我们经历的一桩桩一件件,让我们不由感慨,全都是套路。



在乞讨的江湖里,粗略的分为两大门派:卖惨派和卖艺派。咱们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两者区别不用多说,顾名思义。古往今来卖艺派流传较广,不过近年来,卖惨派已呈压倒性优势。这些年,我们遇到的乞讨花式骗局,你被套路了吗?



套路1:经常丢钱包的女孩

一个女孩在街头乞讨,用粉笔写着:钱包丢失,只要8元乘车返乡。被揭穿后该女子竟然得意地说:“我每个月赚的钱,和公务员工资差不了多少。”


套路2: 怀揣海绵假扮孕妇

一个孕妇跪在路边,泪流满面地向路人哭诉,自称是某学校的教师,已怀孕5个多月,近日丈夫遭遇车祸,生命危殆。女子还将教师证和一叠某知名三甲医院的病历本展示出来,以证明自己的悲惨经历。经调查,该名女子既不是孕妇,也不是教师。她将成团海绵捆在腹部假扮有孕。而教师资格证则是花20元在岗顶买来的假证。


套路3: 缺足残疾人原来会跑步

一个衣衫褴褛、满脸胡碴的残疾人趴在人行道中央行乞,特意将左边空空荡荡的裤腿展示出来,令人不禁心生怜悯。


到傍晚,人流稍为减少的时候,这个残疾乞丐先是以手撑地挪到路边阴暗处,然后,快速变装,站起来汇入人流。原来,他并非残疾人,“缺失”的左腿是故意把小腿与大腿折捆起来装扮而成。


套路4: 老伴病危乞求医药费

一对中年男女在医院附近行乞。男子一边向路人磕头,一边连声道谢:“多谢好心人!多谢活菩萨!”他身旁,躺着一个面色蜡黄的中年妇女,还用棉被裹得严严实实。经调查,“患有绝症”的妇人原来身体健硕,蜡黄的脸色,干裂的嘴唇都是化妆而成的。


套路5:抱着租来甚至拐来的孩子乞讨

一名妇女抱着一个脑袋巨大、脸色青白的孩童,不断地抹着眼泪,行人多时,她开始嘭嘭嘭地叩头。在救助人员表示可为她提供帮助时,她断然拒绝了。其后,经过调查,救助人员发现,妇女怀抱的脑瘫儿,是从农村贫穷人家租借来的,每日租金30元,而这名女子行乞一周即可得到1000多元。


小编在这里只是给大家总结一些常见的行乞套路,比起纷繁复杂的各种招式可谓九牛一毛。为什么这类行乞(行骗)的可以如此有恃无恐,甚至呈现职业化的现象?归根到底,还是相关管理法规有真空。


 职业乞讨人员通过乞讨可以有丰厚的回报,获得较大的利益,但相关政策原则性规定偏软,使得落地实施出现政策的真空。

 举个例子,根据2004年1月20日印发的《广东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粤府〔2004〕10号)第三条规定:“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解决其基本生活困难的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遵循自愿、无偿、公开救助的原则”。新办法贯彻的是自愿原则,只要职业乞丐没有违反法律,有关部门就不能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这使得破坏市容、强讨强要的职业乞丐处于管理的真空地带。民政部门只能加派人手,上街劝导,采用人海战术,采取工作人员上街围劝的方式。



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政策,国务院曾于2003年6月20日发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共计18条。其目的就是为了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各地的民政部门也有下属的救助站,对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供救助。


 

由此可见,国家对于那些真正有困难需要帮助的人们,还是有举措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的。在这里,我们呼吁广大市民,理性面对乞讨行为,别让骗子利用您的善良和同情心赚得盆满钵满;同时也别因为我们每个人的纵容,给了他们市场,使这种乞讨行骗行为愈演愈烈。

 




编辑:吴桐

来源:快拍阜阳、人民网、中国网、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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