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追踪 | 流浪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市民呼吁尽快立法“破题”

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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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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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映:市区流浪狗众多 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市公安局提示,发现流浪狗可拨打电话通知捕捉小组处理

    

     近日,有网友通过榆林百姓问政平台反映称,榆林市区上郡路南川村附近、高新区公园时光小区等地流浪狗“成灾”,已严重影响群众日常生活,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管理。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走访中记者发现,这些流浪狗普遍体形不大,基本没有主动攻击性,但也不排除意外情况发生;多数流浪狗在路上游荡或在垃圾桶附近觅食,有少数爱狗人士会投放食物给它们,流浪狗的活动时间和地点均不固定;流浪狗夜间叫声影响正常睡眠,三五成群的流浪狗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对老人和小孩构成威胁。


     采访中,有群众向记者反映了一起流浪狗伤人事件。“5月28号,我家才两岁的孩子被流浪狗咬伤,打了5针狂犬疫苗。幸好那天我们家人发现及时,用棍棒赶走了流浪狗,才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不过,我们现在想起来都后怕,希望有关部门加强流浪狗治理。”家住南川村的白先生说。


     据了解,榆林城区流浪狗管理工作由市公安局创建办负责。“目前,我市还没有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因此不能做到全面管控和治理,只能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于群众在百姓问政平台上反映的情况,我们已作出处理并回复。”市公安局创建办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市公安局创建办正在与相关单位就流浪狗管理办法进行协调完善。在此之前,群众发现情况后可拨打0912—3238546进行反映,市公安局创建办会在第一时间通知流浪犬捕捉小组前往处理。


    记者  白潇报道


城市流浪狗如何管理?
市民呼吁尽快立法“破题”

       

     常言道:“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然而别人家的狗对你而言,可就不是“最忠实的朋友”了。在它们眼里,你可能是“潜在的敌人”,特别是随处可见的流浪狗,随时都会对你构成危险。

     8月5日下午,市民曹某在榆阳区二毛家属院看房后,刚准备在路旁树下休息。突然,两条大狗从附近窜出并朝他跑来。惊恐中他赶紧躲避,但还是没有躲过一劫,两条大狗猛咬他的腿,造成两条腿不同程度受伤。而就在当天,市区航宇路也有9位市民遭流浪狗咬伤。

   “我现在看见狗就怕,几乎天天生活在被狗咬的恐慌之中。希望榆林尽快出台犬类管理办法,破解这一问题。”曹某说。


狗狗四处流浪  群众怨声载道

     

      如今,在榆林大街上、巷子里、小区内,大大小小的流浪狗随处可见,随地散落的狗粪散发着恶臭,有时一不小心就会踩在脚下。有些恶狗稍不注意就可能咬人一口。这些有主或无主的流浪狗,已给市民生命健康和正常生活带来极大困扰。


   “小区里的狗户外散养,到处乱窜,晚上一块乱叫,吵得人实在不行。”提起流浪狗,家住航宇路宝丰巷的刘阿姨一言难尽。榆阳区环卫工张女士说:街上的流浪狗成群结队,到处拉屎,臭味熏天,给环卫工作带来很大麻烦。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从今年元月份至今,仅榆阳区航宇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民被狗咬伤就有1100多位。而榆阳医院有800多位,新明楼社区卫生院有660多例。另据市公安局不完全统计,自去年7月以来,群众投诉关于城区狗患的问题就有上百条。群众呼吁治理狗患的呼声越来越高。


    8月9日,有网友在榆林百姓问政平台上投诉:榆林一八五地质院内有30多只野狗,每天成群结队地出没,给周围居民出行造成很大恐慌。


    为此,记者前往该小区了解情况。小区门卫薛大叔说:确有此事,这些狗多半是有主人的,但都在放养,我们想管也不敢管,这给小区治安和环境卫生带来极大麻烦。”


  “小区里的狗到处乱窜,都不敢让孩子出门了。谁知道这些狗打过疫苗没有?万一伤人传染了狂犬病毒,都不知道找谁来理赔呢。”榆林二毛小区的居民李先生说。

严管城市养犬 有规矩才文明

     

     城市文明是社会文明、社会和谐的缩影和集中表现。城市的发展也离不开市民的文明礼仪。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狗的人也越来越多,狗已不单单是给人看门,还能帮助人们干许多复杂的事情,甚至可以帮助人们排解孤独和寂寞,使人们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然而,狗作为宠物,理应受到约束,同样要有规矩,而不是给人添麻烦。


    “我喜欢养狗,我家里养了两只德国牧养犬。它们很通人性,就像我们的孩子一样。但我平时注重管理狗狗,给它定期检查、打疫苗,出去遛弯时还牵着它,卫生也由我们自己清理。”养狗人士马女士说。她平常带狗出门,很怕给别人带来麻烦。

     

     城市养狗,关键在于狗主人的文明意识。“一些养狗人把家里的狗自由放养,不管教、不约束。不喜欢的丢掉,有病的也丢掉。时间久了,不管是有主的或流浪的,混成一群,泛滥成灾。”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民众的文明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市的文明的形象。因此,提高和培养民众的公共环境意识,做到人人自觉管理,比施行“一刀切”式的管理条例更有效,也更人性化。


      给城市养狗立规矩,已是民众迫切的需要。据了解,目前市公安局正在制定相关养狗管理办法,旨在全面规范城市居民养狗行为,以维护广大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从而建设一个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有网友在百姓问政上建议:希望相关部门在制定管理办法时,能够科学化,特别是对城市流浪狗和野狗的处理上,能够人性化对待。毕竟狗也是一种生命,值得尊重。



规范城市养狗 各地频频出招

     

      时下,城市养狗越来越多,遛狗已成为街头一景,但狗患问题也给城市文明形象带来很大困扰。为此,国内许多城市一直在积极探索规范和治理养狗举措。


    《延安市城市养狗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养犬时,严格限制携带犬类进入街道、广场、商场、学校、党政机关和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携犬出户时,必须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将犬装入犬笼、犬袋,或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使用犬绳牵领。对于违反条例规定者,将受到处罚,其中对于未办理《犬类饲养证》或《犬类养殖许可证》的,对于不按期注射狂犬疫苗和年度审验的,不仅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还要没收犬只。



   

    《银川市城市养狗管理条例》规定,个人申请养犬,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固定住所。对符合条件的养犬申请人,需在城管部门及时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犬只准养证》。同时,由市城管部门统一制作并采取植入电子标签等,以便于查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转让、买卖。同时,还实行年检制度,养犬人需每年在犬只有效防疫期内携带犬只及犬只防疫证明到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检验。在养狗行为管理方面,对于准养犬遗失、转让、赠与或随养犬人迁移的,养犬人应及时到城管部门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养犬人放弃所养犬只且无法自行安置的,应当送交犬只收容所,并到城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同时,养犬人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束犬链牵领;不得遗弃所养犬,城管部门设立犬只收容所,负责收容流浪、遗弃、丢失以及没收的犬只。犬只伤人,养犬人、管理人有过错的,均要依法赔偿和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济南实行了“养狗计分制”,还专门研发了养犬管理APP软件。对于查处的犬只扰民、遛狗不拴绳、不携带犬证犬牌等行为,民警将对犬主进行警告、扣分、罚款,其中扣满12分的犬主将被暂时没收犬只,并要求到指定地点学习相关养犬法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回犬只。

     

     扬州为了让文明养狗的礼仪深入人心,通过拍摄微电影呼吁大家文明养狗,同时号召小区内的养犬家庭成立“文明养犬巡逻队”,引导居民文明养犬。同时,在小区内制定了“文明养犬公约”,比如,必须办理养犬登记证并定期注射疫苗、遛狗时必须配好牵引绳并自主清理狗便、大型犬戴上口罩才能出门等。



见习记者 李志东报道


本期编辑 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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