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一海则庙妇女非法上访13年,获刑三年半,曾被训诫8次、行政拘留4次!

2018-03-30    府谷生活网



近日,府谷县人民法院对郭某凤缠访闹访一案进行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郭某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经审理,2005年以来,郭某凤(女,1955年7月出生,府谷县海则庙人)多次到北京市中南海等国家机关和省市县政府等非信访场所非法上访,并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先后被公安机关训诫8次、罚款2次、行政拘留4次,劳教1次。

2005年6月10日,郭某凤因占道摆摊经营被府谷县城建监察大队查处。在索要水果车未果的情况下,郭某凤多次前往县政府并辱骂相关领导,后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在之后的两年内,郭某凤以“自己被错误拘留”为事由,先后6次到府谷榆林北京的政府机关等地,采取手举上访材料喊冤、随意辱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方式上访,后于2007年7月因其多次非法缠访、闹访被府谷县公安局劳动教养1年。

2009年,郭某凤的长子张某某因非法买卖爆炸物品和抢劫罪被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后上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终审判决有期徒刑10年。郭某凤依然不服判决,从2013年3月份至2015年9月份,先后3次到北京上访,每次均在向接访人员索要到现金后返回府谷


2015年9月,郭某凤在北京上访时在北京一酒店居住期间因在楼梯上摔伤,因不满酒店方赔偿将酒店老板胳膊抓伤并在楼道里到处乱敲客房门,并将酒店起诉至西城区人民法院。在法院判决后,其又以该法院判决不公为由开始到北京上访。截止2017年3月,郭某凤先后7次到北京西城区法院、中南海周边等地非法上访。因郭某凤每次到北京等地上访,均不按合法途径反映其诉求,而是采取非访、闹访手段,府谷县政府每次均派遣工作人员前去北京进行劝返,造成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支出。


在郭某凤非法上访的13年中,其最初的信访诉求均已得到妥善解决,但其为了达到索要钱财的目的,一再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子的刑事判决不公”、“西城区人民法院对其的民事判决不公”、“公安机关对其缠访闹访的行政处罚不公”等名目繁多的信访诉求,且一次次怀揣“合理”的信访诉求在党代会、全国“两会”等党和国家的重大活动期间到北京非法上访,公然藐视国家法律、法规及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公共场所的社会秩序。其缠访、闹访手段花样繁多,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7年3月3日,郭某凤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再次进京上访。

府谷县公安局于2017年3月5日对其立案侦查。

目前,郭某凤因寻衅滋事罪,被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此案的判决,进一步规范净化了府谷的社会法治环境,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来源:平安府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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