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榆林人要知道!社保卡启用加载医保业务,原医保卡将自动作废

2018-01-13    榆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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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榆林市社会保障卡加载医保业务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和使用工作,切实方便参保人员全国异地就医实时结算、本地就医购药结算,市人社局已于2017年12月28日下发相关通知,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保卡加载医保业务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均要将原医保卡功能加载到全国统一的社保卡上,相关工作目前已在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内全面展开。下一步,全市人社、医保系统及有关金融机构将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思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城镇居民、其他群体依次开展社保卡加载医保业务。


社保卡加载医保业务办理过程中,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可到各级医保中心申领(市本级退休参保人员到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领),企业参保人员到各级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申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到各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申领,社会灵活就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到各级劳动服务处申领。


宣读市人社局《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医保业务工作的通知》


领取社保卡后,参保人员须持社保卡到全市任意“两定”机构将社保卡初始密码进行修改,修改后视为社保卡激活,原医保账户中的余额将自动转入社保卡内,原医保卡将自动作废。


社保卡金融合作银行代表发言



补换社保卡时,因个人原因造成社保卡丢失或损坏需补新卡的,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到社保卡的发卡银行进行补卡,因社保卡制卡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社保卡个人信息与身份信息不符的,需向相应的参保业务部门提交错误原因及正确的参保信息,由业务部门统一提交市人事信息综合办进行处理。社保卡补卡期间,参保人员如急需就医购药,可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临时卡,待收到正式的社保卡后,临时卡作废。


此外,尚未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暂时仍可使用医保卡,各级医保中心将做好参保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确保参保人员能顺利申领社保卡并加载医保功能。因社保卡中的个人信息与医疗保险参保个人信息不一致而导致部分参保人员医保功能加载不成功的,由各级医保中心负责做好相应解释及信息变更服务工作。



下一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还将通过建立社保卡加载医保功能的工作机制,强化应用服务,确保社保卡加载医保功能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实施、顺利完成。


记者满孝永  见习记者李志东报道


本期编辑 梁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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