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国家宪法日:榆林掀起普法热潮

2017-12-06    榆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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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12月4日,在第4个“国家宪法日”当天,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组织市公安局、市妇联、市法律援助中心等22个部门,在榆林城区世纪广场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大型集中法治宣传活动。这是工作人员正在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知识。


      活动现场,70多名部门工作人员和15名榆林学院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人民调解法》、《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各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物品;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前来的市民耐心解答法律咨询;市司法局举办的法律知识有奖知识问答,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参与。活动共发放宣传宪法及各类法律30多部、各类法治宣传资料4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6000多人次。                                                                           

榆林中院举办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榆林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宣誓活动,旨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


    当天上午,在庄严、嘹亮的国歌奏响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仪仗队将国旗护送入场,面对鲜红的国旗,在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雷红新的带领下,全院法官干警通过电视视频,跟随最高法院领导人向宪法庄重宣誓。参加宣誓的法官与干警纷纷表示,能参加此次的宪法日宣誓活动,是自己职业荣誉的体现,更多的意味着责任、使命和担当。这样的活动也给了所有法官干警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作为一名法院人,更应该自觉地去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在以后的工作中,会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做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法院人。


府谷县人民法院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12月4日,府谷县法院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求,于当日上午举行向宪法庄严宣誓活动。 同时与府谷县政法委联合举办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感受公平正义”为主题开展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宣传工作人员积极向群众发放民事诉讼法、婚姻家庭法、刑事及刑事诉讼法、立案登记制度等法治宣传资料,热情耐心地向咨询群众宣讲民间借贷、醉酒驾驶、反家暴等法律法规知识。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了法律知识,营造了学法、知法、懂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而且进一步学习贯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推动了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的理念,增强了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切实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的信仰。


 清涧县司法局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12月4日,清涧县司法局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联合县委政法委、综治办、法院等依法治县工作成员单位,利用发放宣传年画、法律手册、法律读本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在县城南坪举行大型法制宣传活动。


       该次活动主要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重点对宪法及一些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等热点问题的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及维权意识。使全县上下掀起了学习宪法、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新高潮,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米脂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今天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上午10点15分,米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利平组织该院18名法官代表在国徽下进行宣誓,由副院长杜林军领誓,法官们举起右拳,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此次宣誓仪式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参加宣誓的法官们纷纷表示,要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昂扬向上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绥德交警积极开展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12月4日中午,绥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卫计等部门,在政府广场及城区主干道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播放《道路交通安全法》广播录音、散发宣传资料,讲解法律法规和案例、粘贴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海报,开展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道路交通文明理念。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记者吕晶  通讯员高雅杰、袁志强、贺改改、高艳宁 、马晓亮报道


本期编辑 李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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