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方面看国家网信办1号令的强化与完善
2017-05-22 看榆林
△ 图片来源于网络
△ 图片来源于网络
特殊管理股制度是通过特殊股权结构设计,使某特殊股东(如国有股东)对特定事项始终保有最大决策权和控制权。特殊管理股在文化领域具有特殊意义,有利于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新《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作出原则规定,为制度的试点提供法律依据。
新《规定》明确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应当分开,并且禁止非公有资本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该规定有助于确保互联网新闻信息源头的可控性和正确性,避免鱼目混杂。
网络空间的治理需要互联网企业的共同参与。互联网企业直接面对用户,掌握了关键的数据信息,并因此获得利益,因而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新《规定》细化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和责任。
新《规定》禁止非法“网络公关”等行为,明确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干预新闻信息呈现或搜索结果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新《规定》也大大压缩了“标题党”的运作空间。
△ 图片来源于网络
新《规定》增加了“应用新技术”“调整增设具有新闻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应用功能”的安全评估规定。可见,新《规定》将安全评估制度从资本领域扩展到了技术领域,因为技术后面同样也有技术开发者和应用者的价值观在支撑,因此有必要进行安全评估。
新《规定》要求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建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信用档案,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和约谈制度,这是我国整个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效的网络治理依赖于充分的信息和各治理主体的协调配合。新《规定》要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国务院电信、公安、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工作沟通和协作配合,依法开展联合执法等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从而有利于提高网络治理效率。
来源:网络传播杂志
一切由你开始
You Are The One
注:本文转载自看榆林,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