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暖的新闻:提前6天、推迟15天,榆林市区供暖期延长啦~

2017-10-21    榆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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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多位网友反映,在网上看到一份榆林市住建局关于对调整集中供热时间的复函,文件上明确供暖期调整为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费用按6个月收取。


 

对此,记者从榆林市住建局了解到,网上这份文件的确是该局所发,此前榆能热电公司向住建局请示要调整集中供热时间,经局里会议研究,同意将供暖期调整为当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采暖热费按照6个月收费。今年由于多家供热公司准备工作尚未就绪,延期至25日开始,并按照实际供暖日期收费。榆林将从明年开始,实施为期6个月的供暖。


 

随后记者还从榆林市红山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榆林市汇通热力公司分别了解到,两公司均已接到市住建局关于调整供暖期的文件,决定本期供暖时间为10月25日至2018年4月15日止,采暖费按照5个半月收取。各小区从10月20日起对热网注水调试,同时按调整后的时间收费,并通知各住户做好调试防范工作,以免漏水给住户财产造成损失。



对于市民非常关心的供暖费用问题,据了解,今年榆林市取暖费与去年一样,居民取暖面积热价仍是每月每平方米4元,其中政府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元;非居民类用户面积热价每月每平方米8元。


记者 李小龙报道


本期编辑 梁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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