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丨府谷交警对"四类"重点机动车及驾驶人开始"清零"
2017-09-14 府谷在线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府谷交警对“四类”重点逾期未检验、报废车辆(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大型货运车、危化品运输车),重点驾驶人满分未学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进入全面“清零”阶段。请重点车辆企业、车主及时进行车辆检验,重点驾驶人驾驶证状态异常的驾驶员朋友及时到车管所办理满分学习、换证或审验业务。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对不参加满分学习培训、考试的将依法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
继续驾驶机动车,将属于“无证驾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超过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将依法予以注销。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规定,继续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将处二百元至五百元罚款,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将依法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保险公司的保单只对合格、合法车辆生效。驾驶人没有对驾照进行换证或所开的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有权拒赔。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无证驾驶、驾驶证被暂扣、驾驶无效或准驾车型不符等都属于违法驾车的行为,保险公司对这些行为都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在此,交警提醒车主、驾驶人朋友,需及时办理车辆检验和驾驶证相关业务,维护自身权益,避免违法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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