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榆林·我是榆林好网民”评选活动你报名了吗?
2017-08-14 看榆林
为进一步倡导全市网民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网上正能量,争做榆林好网民,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形成网络文明新风尚,推动网络空间进一步清朗起来,大力培育新一代榆林好网民。由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文明办、阳光报社主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榆林分行、阳光网承办的榆林市第三届“爱榆林·我是榆林好网民”评选活动现已开始报名。
1.以中国好网民“四有”标准为准绳,做到四有: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
2.热爱祖国,热爱榆林,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诚信待人、一诺千金,乐于助人、见义勇为,遵守公序良俗、倡导文明新风。
4.互联网新媒体行业领军人物,善用网言网语传播网上正面声音、传播主流价值观,能运用博客、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兴媒介讲好榆林故事,唱响榆林“追赶超越”网络好声音。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关注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5.富有开拓精神,在“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投身“互联网+”领域并取得很好的创业创新业绩,在互联网领域为群众取得实实在在的民生建设成果。
6.围绕榆林经济、民生、文化、旅游等方面,通过互联网积极展示榆林风土人情、历史人物、名家名作、民间艺术等,充分展示榆林特色魅力,将“老榆林”在新媒体时代以更接地气的方式传播开来。
7.敢于“铁肩担道义”,面对造谣诽谤、污蔑抹黑现象,敢于担当,勇于发声,甚至进行必要的举报,用良知和道义维护网络的正义。
8.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诚信榆林建设、“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9.在其他方面或领域致力于宣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评选“十大榆林好网民”,各奖励价值3000元人民币的奖品,并聘为“榆林市网络义务监督员”,聘期一年。同时,评选“榆林好网民组织奖”1名、“榆林好网民追赶超越奖”1名、“榆林好网民诚信奖”1名、“榆林好网民创业创新奖”1名、“榆林好网民活力奖”1名、“榆林好网民爱心奖”1名、“榆林好网民民生奖”1名,各奖励价值1000元人民币的奖品。评选活动从7月下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
评选步骤及方法
报名推荐阶段(8月1日—8月22日)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与自主推荐两种方式,各县区、各单位以组织推荐报送的方式,按照评选标准,审核把关,确定推荐人选。网民也可以选择自主报名参与。
1.组织推荐报名
各县区、各单位把推荐的“爱榆林·我是榆林好网民”相关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市网信办,纸质版材料包括推荐候选人名单、“爱榆林·我是榆林好网民”推荐表、好网民事迹材料、本人近期2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每县区推荐总人数不少于10人。(邮寄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市委办公大楼608办公室,邮编:719000,联系电话:3282698,联系人:薛凯)。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包括照片)统一整理打包,发送至市网信办邮箱(xgky0201@163.com)。
2.自主推荐报名
自主推荐报名同样须将“爱榆林·我是榆林好网民”相关材料报送市网信办(具体要求同上)。
3.请各县区、各单位以及自主推荐人,将推荐材料务必于8月22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报送市网信办,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阶段(8月23日至8月31日)
对推荐报送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
网络投票评选及公示阶段(9月1日至9月22日)
1.对推荐报送的候选人进行审核之后,组织开展网络投票。广大网民须关注榆林市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账号“榆林微讯”进行投票,每个微信账号每天可对候选人投票一次。
2.在网络投票基础上,从榆林市文化、教育、新闻、社会等领域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参考网络投票情况和候选人事迹,最终进行综合评分。
3.将评选情况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公示,广泛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总结表彰阶段(9月23日-9月30日)
注:1.本表格下载请登陆阳光网专题页面(http://www.iygw.cn/html/2017hwm/),点击专题页面“榆林市第三届爱榆林•我是榆林好网民”评选活动即可下载“榆林好网民推荐表”。2.表格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事迹说明”的填写应简明扼要,可另附书面材料。3.根据被推荐人实际情况选择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组织推荐报名需所在县区委宣传部或本单位审核签字盖章。自主推荐报名需本单位或所在社区审核签字盖章)。4.评委会意见请不要填写。
来源:榆林微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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