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府谷县2017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的通知
2017-07-30 府谷在线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增加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促进更多毕业生实现就业,征集就业见习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条件
县内具有一定规模、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积极性;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具有对见习人员进行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能够按照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申报材料
1、正式书面申请报告;
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方案;
3、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见习负责人和指导老师履历表;
7、按照榆林市就业见习标准按时足额垫付见习生补贴(1700元/月)承诺书;
8、同意无条件接收“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承诺书;
9、上年度被确认、备案的见习单位还需提供上年度开展就业见习及留用情况的报告。
注:4、5、6项请在榆林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lrs.gov.cn)“就业见习”页面“相关文件下载”处下载。
---申报程序
1、用人单位向府谷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公室(即府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1-9项申报材料;
2、经府谷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公室(简称“见习办”)审核并实地考察后确定;
3、经批准备案取得见习单位资格后,在榆林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lrs.gov.cn)“就业见习”页面下注册,并发布就业见习岗位信息;
---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2017年8月1日-8月2日
---其他事项
(一)见习单位的主要职责
1、负责按照县见习办下达的就业见习计划,接受见习人员报名,制定见习方案,确定指导老师,组织开展见习和就业培训活动,落实各项见习措施;
2、负责见习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见习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
3、负责对见习情况进行考核,出具见习考核意见;
4、积极推荐、安排见习合格人员就业;
5、根据见习办提出的意见,及时对见习方案、相关见习措施进行整改;
6、指定专人负责与见习办的沟通与协调,以及见习报表和考勤的上报工作,确保见习工作顺利进行。
7、规范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做好见习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工作,积极留用见习人员就业,保管好见习相关资料,接受见习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关于见习期限和见习补贴
1、见习期限为六个月。
2、见习补贴:
(1)经见习办确认、备案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见习补贴,并使用银行卡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补贴,补贴全额发放;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20元,由见习办统一办理,保障见习生在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保护;
(3)见习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在政府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增发生活补贴,同见习补贴一并按月发放。
(4)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时间:次月10号前发放上月补贴。
(5)见习生离职当月不满十五个工作日不享受见习补贴。
(三)关于补贴申请
见习结束后由见习单位提出申请,见习管理机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拨付见习资金,由见习管理机构发放至见习单位。
见习单位申请材料: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报告,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贴明细账(单)、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四)其他
见习单位申报材料送至府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政府大楼618办公室)。
联 系 人:付晓娟
联系电话:0912-8734363
2017年7月28日
来源:府谷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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