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07-26 榆林日报
佳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魏鹏峰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6年11月,市纪委核查中发现,魏鹏峰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7平方米,超出规定标准。魏鹏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党对人民的郑重承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执行情况“回头看”、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回头看”等活动,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行为严查快处,该提醒的提醒、该纠正的纠正、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越往后执纪越严;对2016年1月1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不敢”、“知止”的强烈震慑;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的建设缺失,管辖范围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向党的十九大交上合格答卷。
本期编辑 郝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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