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嚣张!府谷一男子两次酒驾不悔改 三次酒驾又被查
2021-02-25 府谷在线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酒驾被查通常都会痛定思痛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交警蜀黍每天都在重复这句话
虽然强调了无数遍
但总有人当作“耳旁风”
甚至有些人仍心存侥幸 罔顾法律
屡次因酒驾被抓现行
却仍“勇气可嘉”
抱着侥幸心理
在违法的边缘来回试探……
近日,府谷县一“任性”男子法律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严重,二次饮酒驾驶刚被行政拘留不久,第三次饮酒驾驶再被查获。
案情经过
2月20日21时许,城区交警在府谷县大风车幼儿园附近路段开展夜查行动时,一辆骐风牌小型汽车向检查点驶来。民警发现驾驶人刘某满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8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随后民警将其传唤至大队办案区作进一步调查。当民警核查刘某信息时,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他竟然是个“老熟人”!2020年刘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驾驶证被依法吊销。这次属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刘某交代,他当晚在朋友家吃饭,吃完饭准备离开时朋友给他敬酒,他没有推脱就喝了几杯,随后侥幸开车回家,不料再次被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及《陕西省实施办法》第90条、第93条第1款第2项之规定。目前,刘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3000元。
交警提示: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违法信息将被终生记录,不论何时何地、不论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就属于“二次酒驾”,会受到更严厉的法律制裁。“开车不喝酒,有酒不劝开车人”,这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我们行车安全的保障,要提醒身边的家人和朋友时刻牢记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守法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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