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人注意!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这项收费不再执行!

2020-11-01    府谷生活网



10月21日,陕西省发改委官网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我省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执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用电量执行第一档电价不加价,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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