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府谷县关于严禁人行道停放车辆的通告,请互相提醒转告!

2019-10-20    府谷生活网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环境治理,规范我县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陕西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县将全面开展针对全城区范围内人行道违法停车问题的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县城区规划范围内所有人行道严禁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等各类车辆。


二、县住建局市容市貌监察大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全城区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人行道违法停放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人行道停放的违法行为,县住建、公安等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和九十三条之规定、《陕西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四、五项之规定、《陕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对违法停车影响到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依法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指定场所。


三、整治过程中对于谩骂、吵闹等妨害公务的违法行为,将依照《治安处罚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厉处罚。


望全县群众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坚决抵制占用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共同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市容环境和交通环境。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8日

 

(来源:府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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