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榆林低保审批权下放这些乡镇
2019-10-17 榆林日报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在省民政厅指导下,榆林市开始探索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改革,在神木市万镇和尔林兔镇开展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试点工作,提高基层最低生活保障便民、惠民服务水平,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试点工作是以授权委托形式将原来由民政局承担的低保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体责任、民政局履行监管责任、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履行协助责任,做到了权责一致。为确保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神木市制定了《神木市探索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镇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由市政府分管民政市长与尔林兔镇、万镇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签订了《神木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试点镇街授权书》,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审校审批工作资料、细化审核审批流程以及规范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审核审批程序简化后,个人申请低保审批速度明显加快,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工作的效率。通过改革,将过去由县民政部门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的流程由县向乡镇、村(社区)顺次前移,实现了县级民政部门低保审批和监督职能的有效分离,进一步完善了低保动态管理和监管运行机制,达到了提高行政效能和方便服务群众的目的。
记者 马蕊报道
本期编辑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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