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榆林在全市公共场所推行自动售药机售药模式
2019-10-12 榆林日报
为提供安全便捷的新型购药模式,满足群众24小时用药需求,按照国务院《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等规定,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在公共场所推行自动售药机售药模式,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或在本市有零售门店的药品批发企业在机关、宾馆、机场、车站、医院及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放置全天24小时运行的自动售药机,作为乙类非处方药的销售点。
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对自动售药机的设置、标准、程序、日常监管等作了具体的要求,药品的进、销、存由连锁企业总部或批发企业统一管理,实现药品可追溯。自助售药机与零售门店实现计算机管理系统实时联网,由零售门店负责售后服务工作。同时,要求放置的自动售药机应在显著位置标示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名称、地址、24小时联系电话、《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服务公约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动售药机能够打印销售小票,小票内容涵盖放置自动售药机的企业名称、药品名称、购买日期、规格、批号、价格、厂家和数量等内容,建立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的记录,方便群众明明白白购药。目前,榆林同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3台自动售药机已进入安置阶段。
来源 榆林市市场监管
本期编辑 郝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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