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府谷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假记者敲诈勒索案,被告人曾多次作案!

2019-09-13    府谷生活网




9月12日,府谷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假记者敲诈勒索案公开宣判。

据介绍,被告人李某和马某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先后多次冒充是新华法制网的记者,以拍照和视频举报我县工矿企业开采不正规等方式为要挟,向被害人索取钱财。其中,被告人李某参与作案十次,(单独作案四次,与被告人马某共同作案三次,与李某共同作案三次),敲诈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23.87万元;被告人马某参与作案五次,(与被告人李某共同作案三次,与张某共同作案一次,与郝某共同作案一次),敲诈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8.4万元。
府谷县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马某冒充新闻记者,以损害被害企业的名誉,准备曝光被害人企业不利情况相要挟,多次敲诈被害人钱财,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大部分犯罪事实成立,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被告人马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

“今后我院将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保障人民的安定生活府谷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赵永贤说。


(来源:府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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