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榆林高新区2019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方案来了~
2019-06-29 看榆林
榆林高新区2019年
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方案
招生计划及范围
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下列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条件:按照招生原则,分为以下四种类:
第一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均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
第二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无房屋产权。
第三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
第四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房屋产权均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学校片区内的驻区部队现役军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商经营户或务工人员,且具有居住证。
招生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资格审查
第一阶段:2019年6月29日—2019年6月30日
符合上述招生条件前三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在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1、《榆林高新区2019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户口本
3、监护人身份证
4、房屋产权登记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
5、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
6、预防接种证
第二阶段:2019年7月2日
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四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在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审核。如果其法定监护人是辖区内驻区部队现役军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单位证明、职工工资花名表;如果法定监护人是辖区工商经营户或务工人员,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
上述四类适龄儿童参加资格审查时,监护人还需按招生条件要求提供下述材料:
(1)夫妻双方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等;
(2)无法认定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时,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定监护人认定情况;
(3)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正在抵押的,可凭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和购房时银行付款流水账原件,银行出具的房产抵押证明等材料参加资审。
(二)信息核对
时间:2019年7月3日—2019年7月6日
审核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人入户调查核实信息。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将其基本信息于7月8日至9日两天内录入榆林高新区2019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中,届时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如有弄虚作假,提供的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填报学校与应服务学校的入学资格。
(三)网上报名
时间:2019年7月11日—2019年7月15日
凡被录入榆林高新区2019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中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必须登陆榆林市教育云平台(http://47.92.42.217)“榆林中心城区小学招生入学系统”,点击高新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系统,填写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后进入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11日0时开启,15日24时关闭。未按时报名者,学校不予录取。
(四)分段录取
第一阶段:7月18日至7月19日。本阶段学校采用分类录取的办法,依次录取符合招生条件前三类的适龄儿童,如同一类别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类别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本类别及以后类别适龄儿童采用电子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电子派位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家长代表参与监督。派位时,如有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向学校申请一个派位编码,以便两个孩子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下同)。
第二阶段:8月21日至8月22日。学校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录取工作,录取对象为符合招生条件第四类的适龄儿童。
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少于该校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该校剩余学位数,8月23日上午学校采用电子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
第三阶段:凡符合高新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在前两阶段未派到学位,教育局将于8月23日下午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适时关注短信提醒或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调配情况。
(五)入学报名
时间:2019年8月25日
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统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录取通知书,并持录取通知书于8月25日到学校报名,8月26日正式上课,逾期不予补报。
(六)回访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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