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府谷全面清理整顿县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请注意卫生!
2019-06-21 府谷生活网
清理整顿县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持续改善县城区环境,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榆林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县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整顿。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次清理整顿的范围具体为东起五虎山,南至黄河省界,西到转龙湾,北至柳林碛、沙墕、瓦窑梁、贺家畔、桑园梁六个自然村北界线。
二、清理整顿重点:
(一)全面清理整顿县城区范围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占道经营以及法律法规禁止设立的地点设置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二)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限期进行搬迁。各站点经营者要于2019年8月31日前,自行将所涉站点搬迁到县城区外符合规划的区域内,并自行将原站点清理干净;搬迁前,各站点经营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证照变更手续,搬迁后要严格按照中省市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逾期不搬迁、不清理的,将依法予以取缔、清理。
三、对拒不配合清理整顿工作或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新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须按照相关规定在县城区以外规划区域内选址设置站点,并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县工业商贸局备案,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本次清理整顿由县工业商贸局牵头,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创建办和所涉镇、便民服务中心配合组织实施。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7日
(来源:府谷发布)
注:本文转载自府谷生活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