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一小伙买不起房和车,无奈退婚,女方竟然拒绝退还彩礼!

2019-05-04    府谷生活网



4月25日,米某、米某某从绥德法院领取到终审判决书后,父子双双向法院工作人员连连道谢。


2016年4月,米某经同村村民介绍后认识了邻村的李某,经相互了解后于2016年6月7日举行了订婚仪式。米某及其父米某某共筹措50000余元给付李某的父亲李某某,其中彩礼10000元、金银首饰折现金40000元。订立婚约后,李某要求购买车辆、楼房后再办理结婚登记,米某因无力购车、购房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除婚约,但李某拒绝返还已收取的彩礼,由米某、米某某涉诉绥德法院,请求李某及李某的父亲李某某、母亲马某返还彩礼。


一审判决三被告全额返还后,三被告不服,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2019年4月19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来源: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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