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男子张宇鹰被法院悬赏曝光,欢迎举报!
2021-08-11 府谷在线
2021第6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2020)陕0822执恢139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宇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靳磊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宇鹰,男,1984年04月12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府谷县清水镇孙崖尧村孙崖尧自然村120号副1室,身份证号:61272319840412XXXX。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178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所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912-8731952/8722110(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接受电话举报)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21年8月6日---2021年10月6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END
来源|府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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