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近期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2021-06-24    府谷生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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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份,府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0484起,包括现场执法6036起,非现场执法14448起。其中,饮酒驾驶28起,醉酒驾驶7起,涉牌涉证9起,共刑事拘留7人,行政拘留7人。现将44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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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酒后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巩*亮,男,1988年12月出生,山西省宁武县人。2021年5月16日18时30分酒后驾驶晋H***39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巩*亮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41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巩*亮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2、赵*,男,1985年3月出生,山东省泰安市人。2021年5月20日20时许酒后驾驶鲁J***93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赵*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46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赵*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3、姬*平,男,1974年6月出生,陕西省府谷县人。2021年6月1日7时许酒后驾驶陕K***K8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姬*平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26.1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姬*平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4、赵*江,男,1959年3月出生,陕西省府谷县人。2021年6月1日9时30分酒后驾驶陕K***2K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赵*江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22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赵*江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5、申*洋,男,1991年8月出生,陕西省米脂县人。2021年6月1日10时许酒后驾驶陕K***9W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申*洋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31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申*洋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6、庄*,男,1991年12月出生,吉林省长春市人。2021年6月1日21时许酒后驾驶吉B***E1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庄*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70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庄*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7、张*,男,1988年6月出生,山东省菏泽市人。2021年6月2日7时许酒后驾驶鲁R***2R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张*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50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张*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8、郭*,男,1990年3月出生,陕西省府谷县人。2021年6月2日9时30分酒后驾驶陕K***0Z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郭*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29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郭*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9、刘*景,男,1981年1月出生,四川省成都市人。2021年6月2日21时许酒后驾驶冀A***J3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刘*景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75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刘*景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10、张*,男,1984年2月出生,内蒙古自治区临河市人。2021年6月3日9时30分酒后驾驶蒙L***96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张*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43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张*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11、郭*,男,1979年10月出生,陕西省府谷县人。2021年6月3日10时许酒后驾驶陕A***92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郭*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32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郭*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12、邢*闯,男,1991年12月出生,山西省洪洞县人。2021年6月3日22时许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被查获,经检测邢*闯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54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邢*闯15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5日。

13、杨*小,男,1971年12月出生,陕西省府谷县人。2021年6月4日10时许酒后驾驶陕K***98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杨*小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63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杨*小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14、丁*军,男,1990年1月出生,陕西省府谷县人。2021年6月4日21时30分酒后驾驶陕K***5Z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丁*军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32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丁*军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15、杜*元,男,1981年1月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2021年6月5日9时许酒后驾驶陕K***49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杜*元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71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杜*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16、王*,男,1985年2月出生,陕西省府谷县人。2021年6月5日22时许酒后驾驶蒙B***30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王*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66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王*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17、张*,男,1990年2月出生,陕西省府谷县人。2021年6月5日23时许酒后驾驶陕K***20小型汽车(且驾驶证吊销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经检测张*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43.9mg/100ml,属再次饮酒驾驶(于2018年4月初次饮酒驾驶被查)。处张*3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日。  

18、白*军,男,1986年4月出生,山西省兴县人。2021年6月5日23时许酒后驾驶晋A***6K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白*军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25.2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白*军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19、朱*清,男,1968年3月出生,山西省忻州市人。2021年6月8日21时许酒后驾驶晋H***62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朱*清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68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朱*清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20、李*清,男,1974年2月出生,陕西省府谷县人。2021年6月8日22时许酒后驾驶陕K***21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李*清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73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李*清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21、石*厚,男,1987年3月出生,陕西省府谷县人。2021年6月8日23时30分酒后驾驶蒙K***W8小型汽车(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被查获,经检测石*厚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46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石*厚25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0日。

22、张*荣,男,1984年4月出生,陕西省府谷县人。2021年6月10日7时30分酒后驾驶陕K***41轻型板式货车被查获,经检测张*荣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22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张*荣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23、路*成,男,1986年6月出生,山西省长治市人。2021年6月10日7时30分酒后驾驶宁A***61小型汽车(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被查获,经检测路*成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56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路*成2500元罚款。

24、王*彦,男,1988年2月出生,陕西省府谷县人。2021年6月10日22时许酒后驾驶陕K***99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王*彦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42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王*彦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25、孙*宏,男,1977年5月出生,陕西省府谷县人。2021年6月10日6时许酒后驾驶陕K***4B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孙*宏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31.7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孙*宏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26、张*松,男,1986年7月出生,湖北省十堰市人。2021年6月11日13时许酒后驾驶陕G***0Z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张*松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46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张*松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27、樊*荣,男,1970年12月出生,陕西省府谷县人。2021年6月12日2时许酒后驾驶陕K***99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樊*荣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68.4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樊*荣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28、张*,男,1992年9月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2021年6月12日17时许酒后驾驶蒙K***31小型汽车(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被查获,经检测张*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49mg/100ml,属饮酒驾驶。处张*2500元罚款。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冯*东,男,1983年3月出生,陕西省延安市人。2021年6月4日22时许酒后驾驶陕J***98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冯*东血液中酒精浓度为86.51mg/100ml,属醉酒驾驶。冯*东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1年6月5日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郭*军,男,1981年12月出生,陕西省府谷县人。2021年6月6日7时许酒后驾驶陕K***16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郭*军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17.2mg/100ml,属醉酒驾驶。郭*军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1年6月7日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张*军,男,1990年10月出生,陕西省府谷县人。2021年6月7日9时许酒后驾驶陕K***1J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张*军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01.52mg/100ml,属醉酒驾驶。张*军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1年6月8日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李*宝,男,1985年12月出生,陕西省府谷县人。2021年6月7日9时许酒后驾驶陕K***7X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李*宝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18.06mg/100ml,属醉酒驾驶。李*宝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1年6月8日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赵*亮,男,1978年7月出生,山东省邹平县人。2021年6月8日23时30分酒后驾驶陕K***5G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赵*亮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15mg/100ml,属醉酒驾驶。赵*亮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1年6月9日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6、班*军,男,1989年3月出生,陕西省府谷县人。2021年6月10日22时30分酒后驾驶陕K***02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班*军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23.78mg/100ml,属醉酒驾驶。班*军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1年6月11日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7、刘*耀,男,1985年12月出生,陕西省靖边县人。2021年6月12日22时许酒后驾驶陕K***95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刘*耀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17.89mg/100ml,属醉酒驾驶。刘*耀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1年6月13日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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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牌涉证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1、雷*强,男,1973年5月出生,甘肃省白银市人。2021年6月1日21时许,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甘A***J5小型汽车被查获,处雷*强15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5日。

2、张*伟,男,2004年2月出生,河北省邯郸市人。2021年6月4日22时许,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晋A***DS小型汽车被查获,处张*伟15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5日。

3、姜*昇,男,1973年10月出生,山西保德县人。2021年6月5日22时许,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鲁D***LD小型汽车被查获,处姜*昇15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5日。

4、王*,男,1999年8月出生,陕西省府谷县人。2021年6月8日1时许,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陕K***J3小型汽车被查获,处王*15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5日。

驾驶证吊销后驾驶机动车

1、李*伟,男,1969年3月出生,河北省张家口市人。2021年5月29日10时许驾驶冀G***04/冀G**3挂半挂牵引车,因驾驶证吊销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处李*伟1000元罚款。

2、李*,男,1983年2月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2021年6月8日10时许驾驶蒙A***99/蒙A**36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因驾驶证吊销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处李*1000元罚款。

3、常*富,男,1979年5月出生,陕西省佳县人。2021年6月10日11时30分驾驶陕K***81/陕K**14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因驾驶证吊销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处常*富1000元罚款。

驾驶准驾不符车辆上道路行驶

李*峰,男,1985年4月出生,山西省大同市人,C1证。2021年5月29日16时许驾驶晋B***77/晋B**79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被查获,处李*峰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逾期未换证驾驶机动车

赵*霞,男,1989年1月出生,山西省忻州市人。2021年5月16日17时许,因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期间驾驶蒙B***LE小型汽车被查获,处赵*霞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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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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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警示 | 拘留10日,罚款2000元,一次性记12分,肇事逃逸最终难逃法网!

(二)隐患清零 | 车辆多次转卖未检验 交警千里寻车保安全

(三)案例警示 | 外卖骑手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 不仅受伤还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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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事故多发路段

(一)沿黄观光路临水临崖,弯急坡多,注意路面湿滑,防止发生侧翻;

(二)G338国道(五处路口)路段,连续长下坡,交叉路口多,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野大公路37km至39km(金川镁业至万源镁业)路段,连续长下坡且临崖、弯急,请降低车速,谨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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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省委安排,陕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七指导组对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

指导组进驻期间设立值班电话:0912—3686572;0912—3686875;

邮政信箱:陕西省榆林市第A012号邮政专用信箱。

指导组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节假日不休息,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中旬。指导组主要受理反映我市及所辖县(区、市)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来源:府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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