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教育局发布最新通知

2021-01-12    榆林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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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榆林市教育局发布《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工作的通知》,如无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规定要求,高三年级2月4日放假、2月22日开学,其他年级1月16日放假、3月1日开学,需错峰放假开学,各学校调整时间不超过2天。具体内容如下: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全市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和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寒假工作安排,让全市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有收获的假期和春节,根据各级政府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做好假期疫情防控



(一)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入冬以来,全国多地新冠肺炎疫情又出现反弹迹象,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要站在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寒假和“双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教疫控组发〔2020〕80 号)以及市教育局下发的系列文件要求,压实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思想上行动上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切实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守护好师生安全。



(二)开展疫情防控专题教育。放假前,学校要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加强寒假期间的自我防护,通过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学生和家长进行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护知识再教育,坚决执行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要制定离校师生“一人一档”信息台账,以适当方式逐人告知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离校注意事项和假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师生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要切实做好受疫情影响较大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工作。



(三)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出行。寒假期间,要细化假期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校园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广大师生及家长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离榆,非必要不出陕,非必要不出境。教职工确需省外出行的需向单位报告并经批准同意,学生和家长确需出省的要将目的地向学校报备,保证行踪可追溯,并落实当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的有关规定。省外出行的需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



(四)做好返校准备工作。开学前14 天,所有师生员工要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记录,并在返校时提交。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行程史的师生员工还需查验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二、突出全面育人导向,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五)合理安排学生假期学业。学校要切实做好寒假作业总量统筹,确保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要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的作业,引导学生通过自己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要将国家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的决心传达到每位家长,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在假期不要盲目跟风参加社会补课,更多安排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增强学生的发展自信。




(六)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学校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网络等形式,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指导学生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帮助学生把握好整个寒假做作业的节奏,鼓励孩子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等活动,指导学生按时作息,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游戏。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项目。要持续关注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假期生活




(七)精心组织学生阅读活动。市教育局与榆林市数字图书馆联合组织开展“读好书、书香伴我成长,写美文、文笔展我才华”为主题的全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寒假阅读活动,根据语文课程标准、教育专家推荐书目和榆林市数字图书馆现有数字资源,分学段推荐阅读书目(见附件2),学生可在榆林教图APP或榆林市数字图书馆公众号免费在线阅读或听书,亦可购买纸质版图书阅读,阅读后撰写一篇或几篇读后感、心得体会,亦可讲述好书对成长过程的影响等。活动时间为1月16日至3月1日,活动结束后分组别设相应的个人奖和组织奖。活动具体要求查阅榆林市数字图书馆公众号。


三、全面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假期和谐稳定



(八)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控。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放假之前,通过印发致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专门开展以疫情防控、防火、防水、防盗、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寒假要突出防止孩子因玩烟花爆竹等出现的伤害,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做好假期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要在放假前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好供水设备防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九)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控。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用火、用电管理措施,科学合理地配齐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可用,做好冬季消防用电安全保障工作,做到“机构用心、家长安心、学员放心”。各县市区要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榆林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应对秋冬春季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对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实施网格化管理,防控措施不到位坚决不允许招生。同时监督指导培训机构认真落实测温、扫码、消杀、通风、卫生清理和封闭式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学生在培训期间严格遵守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一米线”社交间距的规定,确保疫情防控和学习培训井然有序,确保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零风险”、“零感染”。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开课前,具体做好三方面工作。 


1. 抓好机构负责人的培训学习。针对当前疫情形势,培训学习突出六点。一是寒假前再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日常疫情防控与传染病防控相结合;二要关注购买的快递、外卖,建立快递收发点由专人负责消毒;三要做好师生每日健康管理,做好人员管控,留好记录;四是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任何成果表演和户外拓展活动;五要做好宣传教育,用好微信、电子屏、短信等手段,宣讲防疫知识,开展“小手拉大手”,倡导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个人防护,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六要建立“五有一网格”,“五有”即“有防控指南、有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充足的防护物资储备、有卫生力量支持、有隔离场所准备”,“一网格”即“与学校、社区建立联系”。



2.组织开展培训机构防疫知识测试。各县市区要组织所有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测试,测试内容包括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应知应会知识,寒假前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工作要求等。测试要以笔试的形式进行,通过测试,加强机构负责人防控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对冬季疫情防控知识的了解,以便更好落实本单位防控工作。



3.多层级开展拉网式督查检查。各县市区教体(育)局要联合公安、卫健、人社、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巡查,通过多层级、多轮次“四不两直”疫情防控检查,强化培训机构防控基础建设,提升疫情防控整体能力,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安全。


四、认真组织教师培训,及早谋划开学工作



(十)调动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积极性。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寒假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教师做好假期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投身学校疫情防控、班级网格化管理,多途径开展学生假期思想道德教育和学习、生活指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大力弘扬抗疫精神,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使命,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情怀,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奉献,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做出应有的贡献。对于在假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要给予表彰奖励。




(十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放假前和开学前,学校要集中开展教师师德师风教育,认真学习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教育局《榆林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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